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我院采取如下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帮助: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
国家助学金二等3300元/人
国家助学金三等 2200元/人
学院奖学金1000元/人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了贷款学生无须网上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无需盖章),报到后交给班级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