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市及郊区学生不转户口,非武汉市学生自愿迁移户口。
2.湖北省内学生自愿迁移户口,学生不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学生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到保卫处申请办理集体户口。
3.湖北省外学生自愿迁移户口,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姓名等信息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如有涂改,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公章。
4.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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