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生物工程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园艺园林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食品科技学院 
     信息传媒学院 
首页招生政策 》 正文
湖北省2011年八大政策变化推进高考招生改革
2011年04月22日 18:26  点击:[]

昨日,省招委发布今年我省高考招生方案,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招生政策主要呈现八大变化。本报在第一时间邀请华中师范大学学工部副部长杨臣、高考研究专家张才生就这些新变化进行了解读。
 ●第一批本科实行平行志愿
 今年我省第一批本科实行平行志愿,设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平行志愿根据“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院校的顺序投档。
武汉地区部委属高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招生计划,与第一批本科同步填报志愿、同时投档录取。武汉市考生可填报8个院校志愿,前5个志愿既可填报共建志愿,也可填报非共建志愿,后3个院校志愿只能填报共建计划招生院校。
●自主招生高校增加两所
今年,我省共有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江汉大学、三峡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武汉工业学院、长江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等9所高校可开展自主招生,其中长江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为新增加学校。
 各校可用本校本科招生计划的5%计划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应在5月底前将自主选拔入围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并报省招办集中公示。在录取前未经省招办公示的考生,不得作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
●实行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联考
    从今年起,我省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等6所独立学院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实行校际联考。取得联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六校通用,其它独立学院非美术类艺术专业也可认可联考成绩。
●部分中职生可免高考上大学
今年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机械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技能操作考试。考生应参加技能考试和文化考试,录取时技能考试成绩占70%、文化考试成绩占30%。
在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以及黄冈职业技术学院、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十堰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等4所骨干高职立项建设单位开展单独招生试点,8所高职各选择1-3个专业面向中职毕业生由学校自行组织技能操作考试和文化考试,按照技能操作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的原则自主确定招生办法,单独进行招生考试。高职单招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高职统考的考试及录取。
    对获得国家、全省中职生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者,高校实行考核后直接录取。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的空中乘务专业和服装表演专业、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的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用部分计划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单独招生试点。
●志愿填报时间缩短
 今年我省调整了志愿填报时间。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0日至15日,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1日。同时,在填报志愿时,采集考生联系方式,以方便高校、考生的双向联系。去年的填报时间分别为6月10日至18日;6月28日至7月3日。
●取消侨眷高知子女优录加分
  根据湖北省人大第110号公告《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法规的决定》的相关内容,从今年起,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在高校招生中不再享有加分照顾。
 ●一本追加计划取消相关限制
 
第一批本科院校在录取期间可用追加计划,通过非志愿投档方式录取“批次线上不低于学校实际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去年的要求为“批次线上20分且不低于校线的考生”。
  ●一本自主招生志愿单独填报
 今年我省第一批本科单独设立自主选拔录取时间段,安排在提前批本科录取之后、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之前。获得高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要单独填报自主选拔院校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院校),已经被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的录取。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实行平行志愿后,有些院校自主选拔录取分数线可能高于第一批本科的批次线,考生即使取得了高校自主选拔资格,也不一定能被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所以,考生千万不要放弃填报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的机会。

关闭

©2021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 版权所有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野芷湖1号 
鄂ICP备05012392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电话:(招办)027-87666655   邮箱:zs@hbskzy.cn